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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获刑,最高刑22年,追缴违法所得过亿! 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时间: 2020-06-26 14:59 来源: 政治处

6月24日上午,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徐作凯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由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8月6日、2019年1月17日、5月15日、6月24日、10月30日提起公诉,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1月20日至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作凯先后网罗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自2008年以来,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伪造公司印章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在葛店开发区及周边地区和商砼销售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作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杨国志等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鄂城区人民法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6月24日在鄂州市第一看守所搭建临时法庭进行公开宣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并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同时,为强化“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徐作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7名被告人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此外,法院判处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等过亿元。

鄂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