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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时间: 2018-05-25 12:09 来源: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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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被告人郭某到庭。”5月22日上午8:30,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树彬担任该案审判长敲响法槌主持庭审,公开审理了由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池生出庭支持公诉。

在审判长主持下,有条不紊地推进法庭调查、辩论、陈述等各个环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池生作为公诉人从本案的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量刑情节、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庭审活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庭审活动规范高效、张驰有度进行。最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鄂城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科学测算办案工作量,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5月20日,院庭长共结案808件,同比上升7.16%,占入额法官结案数的67.16%。

“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绝大多数是审判业务骨干,很多人是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领域的专家,倡导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能够带动更多的法官投入办案工作中,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张树彬院长表示,今后,我院将继续推动院庭长开庭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