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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书记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 2018-02-22 16:17 来源: 政治处

为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组建审判团队,经区委批准,按照鄂州人社发【2016】44号文件精神,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3名(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招聘对象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岗位职责:担任书记员职责,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3、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左右(含医疗和养老)。

年龄要求: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2年(含)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工作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每分钟录入文字50字左右。

三、具体事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月28日;报名地点:1、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鄂州市古城路22号),联系电话:0711-5903449,15172709861;2、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711-3357116,18971990018。报名表见附件。

四、有关笔试面试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xls

                              二0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