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护犊心切险成祸,法官修复邻里情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朝夕相处,本应是守望相助、温情相伴的佳话。但有时候,孩童间无意的小打小闹,会因为处置不当,升级为两个家庭的矛盾......
案情回顾
某天,潘某母亲带着外孙女小花(化名)在小区内玩耍,小花和邻居魏某的孙子小明(化名)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推搡。这原本是孩子之间再正常不过的小插曲,可潘某母亲护犊心切,一时没忍住伸手打了小明一下。魏某知道后,气不打一处来,立刻找到潘某家理论。两家人从口角争执,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现场一片混乱。

经诊断,潘某左手食指骨折,伴随头皮挫伤、多处软组织损伤;潘某母亲头部、手部也多处受伤,需入院治疗。事后,潘某难以释怀,一纸诉状将魏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37,900元。
调解过程
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潘、魏两家的矛盾起因较小,若简单裁判,不仅可能激化矛盾,也不利于双方日后相处。邻里关系的修复,远比一纸判决更重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立即组织调解。
起初,潘某态度坚决,坚持要求魏某按诉请全额进行赔偿。而魏某表示,自己也在冲突中受伤住院,如果潘某坚持诉讼,必将提起反诉,主张相应损失。
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案件事实,清晰释明法律责任,明确双方在本次纠纷中均存在过错,均需为自身冲动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
最终,潘、魏两家一致同意互不主张赔偿。为体现诚意,魏某及家人携带礼物到潘某家中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因孩童嬉闹引发的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本案中,孩童间的打闹本是小事,却因大人的不当介入激化成邻里纠纷。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但选择“以暴制暴”,无疑会向孩子传递“暴力能解决问题”的错误导向。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一言一行都是孩子模仿的榜样。一次邻里摩擦,恰恰是绝佳的家庭教育契机,案件当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魏某主动登门道歉,都是在以实际行动教会孩子懂得相互包容、换位思考,以温和理性的姿态化解矛盾、赢得尊重。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和谐”理念的生动践行。
孩童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日常顽皮打闹、言行失当都需要家长及时劝导纠正,广大家长要扛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时时处处言传身教,自觉营造理性平和、友善包容的处事氛围,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涵养文明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