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鄂城区法院五项措施强化执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

时间: 2018-06-04 11:36 来源: 政治处

鄂城区法院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和市中院司法巡查督查专项活动,狠抓执行干警廉政教育,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执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讲授廉政党课。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树彬带头讲廉政党课,详细解读《准则》《条例》,要求党员认真学习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能触碰的理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林在执行局支部会议上,以《认清五个形势,坚决正风肃纪》为题讲授廉政党课,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并就如何把握形势,强化纪律约束等提出要求。

二是对照问题剖析。组织干警集中观看执行部门干警违纪视频,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新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风险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各团队长纷纷表态,执行干警逐一发言,反照身边典型,举一反三自纠,谈认识、查漏洞、找原因、定计划,真正做到撞击心灵、触及灵魂,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是组织法纪考试。党组书记、院长张树彬亲自审定试题,党组成员交叉监考,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考试主要涉及《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员应知应会内容,让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促进了党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的提升,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四是加强执行监督。调整执行结案内网审批流程,上收结案审批权限,对于新报结案的案件 ,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执行结案的标准和要求把握;对于终本案件,要求流程全部走完、节点全部录入、案卷全部齐整后,由执行员将全案卷宗报送执行整改团队,由专人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层报执行局长、分管院长审批结案。通过对结案环节的把关,加强事中监督,切实防止违规违法执行。

五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杜绝“三同”办案现象,制定出台《关于执行人员外出办案的规定》,禁止执行人员违反规定会见一方当事人(包括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以及向当事人收取、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将该规定上墙对外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