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司法巡查和作风问题督察组 进驻我院开展巡查督察专项活动
4月28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带领市中院巡查督察组,到我院召开司法巡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活动动员大会,并作了司法巡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部署。
汪和清副院长指出,司法巡查和作风问题督察是一次政治体检、工作检查,鄂城区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主动接受并全面配合巡查监督工作,克服惯性思维,克服工作做得多、难免出错的懒政思想,走出固步自封的“生态怪圈”,转观念、转思维、转作风,实现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双提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树彬作了表态发言,指出,党组和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巡查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中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查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面配合巡察工作。全力协助中院工作组了解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状况,全面准确地掌握法院工作实际情况,全力保障巡查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聚焦巡查督察组重点巡察的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在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中直面问题,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立行立改、快改真改。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对违法违纪行为,一旦查出,严肃处理。通过专项活动整肃队伍,改进作风,树好形象。
会上,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杜作顺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推进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司法。督察组成员夏翠霞、湛少鹏宣读了《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各区法院开展2018年司法巡查工作方案》和《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此次巡查督察时间为4月20日-7月20日,主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重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情况、审判管理职责情况、司法监督职责情况、推进执行工作情况等方面深入查找和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