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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院“圆桌审判”显司法温情

时间: 2016-04-19 07:20

鄂城区法院“圆桌审判”显司法温情

 

2016年4月13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一起聋哑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该院专门聘请了一名手语翻译老师,并指定辩护律师,切实维护了聋哑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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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下旬至6月13日,王某伙同他人采取撬门入室方式,盗窃临街副食店财物1.9万余元。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鄂城区人民法院聘请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陈敏担任手语翻译,并专门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主审法官不厌其烦地询问案情,并与公诉人、辩护人一道从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导,手语老师及时将法官的询问和大家的意见传达给被告人,并悉心领会其手势、表情,准确地向法庭反映被告人的意思。“我知道错了,今后一定重新做人,绝不再犯。”面对法官的谆谆教诲和亲属们的责问,被告人王某含泪表示痛改前非。 

由于被告人王某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法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的亲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并对法庭为挽救王某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从2012年开始,我院十分注重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成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采用‘圆桌审判’形式,能让被告人更好地交代犯罪事实等,让其在相对宽松的法庭环境下接受审判和教育。”该案主审法官李健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