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动员大会
鄂城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动员大会
2月25日,鄂城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市委第一督导组组长陈少杰、区委第四督导组组长何彬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平安作动员讲话,区委第四督导组全体成员、鄂城区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大会。
会上,刘平安院长代表党组作了动员讲话。刘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我院如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二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接着,市委第一督导组组长陈少杰作了重要指示。陈组长传达了鄂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强调了搞好督导工作的意义和做法,并对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牢牢抓住一把手带头这个关键;二是要落实好“认真”二字,抓整改,抓问题导向;三是要坚持“三高”从严的标准,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四是紧扣作风建设,狠刹“旧四风”,大兴“新四风”;五是牢牢抓住习近平同志“五个更加注重”,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随后,区委第四督导组组长何彬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用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格认真的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思想自律和行动自律,克服思想障碍和模糊认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线,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院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学习好市委督导组陈组长和区委督导组何组长的讲话精神,以高度的自觉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来,严格按照院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开展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活动,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学习深化认识,结合实际认真整改,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
会上,参会人员对鄂城区法院党组和党组成员开展了民主评议。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